公務員收賄罪相關行為及構成要件之解析 要求: 行為人公務員索求相對人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行為只要有要求的意思表示即成立 行求:向對方主動表示願交付不法利益之通知行為,即可成立犯罪,非需對方應允 期約:雙方就賄賂意思達一致行為,不以數額種類交付地點明確為必要 交付:將不法報酬供與對方,不以直接或親自提
- 2月 10 週一 202018:14
公務員收賄罪相關行為及構成要件之解析 要求: 行為人公務員索求相對人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行為只要有要求的意思表示即成立 行求:向對方主動表示願交付不法利益之通知行為,即可成立犯罪,非需對方應允 期約:雙方就賄賂意思達一致行為,不以數額種類交付地點明確為必要 交付:將不法報酬供與對方,不以直接或親自提
偽照文書的競合 偽造文書與行使偽造文書:論以行使 偽造文書與偽照署押:原則上論偽照文書 行使偽造文書與詐欺:想像競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刑法秘技,請參考刑法最後一小時搶分秘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趕快把以下的
文書與署押的區分 非私文書準文書亦非署押:提款單上的存戶姓名 私文書:票據上的簽名信用卡背面簽名送達證書證明收受部分之簽名逮補通知書證明收受部份之簽名 署押:逮捕通知書被通知人簽名警察詢問筆錄權利告知事項之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刑法秘技,請參考刑法最
本罪同時具有抽象危險和具體危險犯的特質有學者認為此罪為己手犯,不可討論原因自由行為 108年修法,本條增加第3向規定: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理
個人法益:凡個人法益皆屬於一身專屬法益生命身體自由名譽依照人數計算,也就是開一槍打死兩個人,侵害了兩個人的生命法益,所以是數法益,而不是只侵害一個生命法益 超個人法益:原則上超個人法益保護的是國家或社會的利益,這些犯罪並無直接被害人,其所保護的法益也難以具體還原到特定個人身上,因此在侵害超個人法意的
實務上認為,除了教唆教唆犯論以教唆犯之外,其餘皆論以幫助犯最高法院28年7月刑庭總會決議:教唆之教唆屬教唆犯,但以所教唆之人已向他人教唆其實行犯罪為成立要件教唆之幫助與幫助之教唆及幫助之幫助,均屬犯罪之幫助行為,仍以正犯構成犯罪為成立要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刑法第31條有所謂的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並無明確的定義,因而,哪些要素是屬於身份或其他特定關係,必須透過解釋一般而言,較常被考出來的案例都是:公務員持有他人之物者從事業務之人行為人與被害人之直系血親尊卑親屬關係等 刑法第31條第一項: 從文義上來看,無身份資格特定關係之人可成立純正身份犯的犯罪類型之
學說:若共同正犯欠缺責任能力,其並不會影響到共同正犯的認定,僅在責任能力討論時予以免責或減輕 實務:刑法既不處罰無責任能力人,則其加工於他人犯罪之行為,亦應以其欠缺意思要件,認為無犯罪之聯絡,不算入共同正犯之數28年3242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刑法秘
而今天要判斷一個人是否能夠緊急避難,重點在於衡平性的比較,採取利益權衡理論之觀點,判斷避難者所保護之利益,是否較其所犧牲之他人利益具有顯著之優越性而我們對於法益衝突除了考量質也要考量量,才能準確的比較利益權衡,而抽象的位階關係大致是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討論上述利益權衡的位階,在比較利益時,必須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