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教唆犯、幫助犯
適用:司法特考、警察特考、移民特考、地方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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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行之加重與減輕、共同正犯適用:司法特考、警察特考、移民特考、地方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等 ▍精選題目 ▍1.下列何者並非成立加重結果犯的要件?(105.高考三等)A.行為人是出於故意犯基本犯罪行為 B.行為人不能預見加重結果的發生C.基本犯罪行為與加重結果間須具有因果關聯 D.法律對於加重結果犯設有明文規定 2.有關刑法第 17 條之加重結果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06.司法官)A.基本犯罪不問其為故意犯或過失犯,均得成立加重結果犯 B.基本犯罪與加重結果之間必須具備因果關係C.加重結果犯並無未遂之型態 D.加重結果犯必定加重處罰 3.甲分別邀約乙、丙竊取他人之汽車。甲先與乙約定由乙將某汽車竊出,甲再與丙約定由丙找人購買此車。乙、丙彼此不認識,但甲將三人共同犯罪計畫分別告知乙、丙兩人。隨後,乙、丙各自順利完成所分配工作,甲、乙、丙三人平分賣車所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07.司法官)A.甲、乙、丙成立竊盜罪之同時犯B.甲、乙、丙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C.甲成立竊盜罪之間接正犯,乙、丙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D.甲成立竊盜罪之教唆犯,乙成立竊盜罪之正犯,丙成立贓物罪 4.甲與乙兩人計劃先對 12 歲丙下迷藥,然後輪流對丙實施性交。實施計畫當天,當甲對已因服藥昏迷丙完成性交時,原先在旁把風與等待的乙,突然心生悔悟,而放棄對丙實施性交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07.司法官)A.甲、乙成立強制性交未遂罪之共同正犯B.甲、乙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之共同正犯C.甲成立加重強制性交既遂罪,乙成立該罪之幫助犯D.甲成立加重強制性交既遂罪,乙成立強制性交未遂罪之中止犯 5.甲與乙一起策劃犯竊盜罪,並進行工作之分配,實行當日,乙依計畫並未到現場,僅以電話隨時了解現場情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03.原五)A.乙成立幫助犯 B.乙成立共謀共同正犯 C.乙成立教唆犯 D.乙不成立犯罪 ———————————————————————————————————————————————————收錄完整的歷屆國考刑法選擇題,請參考《稱霸刑法選擇題庫》:https://reurl.cc/Ezljga————————————————————————————————————————— ▍答案與解析 ▍1.答案:B。解析:因犯罪致發生一定之結果,而有加重其刑之規定者,如行為人不能預見其 發生時,不適用之。2.答案:A。解析:基本犯罪必須要為故意犯才有得成立加重結果犯。3.答案:B。解析:甲、乙、丙三人有共同的行為決意,也有角色分配構成竊盜罪之共同正犯無疑。4.答案:B。解析:甲、乙兩人有事前的行為決議,與犯罪的行為分擔,既然已經完成性交既遂,則乙無法該當中止犯。5.答案:B。解析:釋字109號解釋,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或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事先同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施犯罪之行為者,均為共同正犯。 趕快把以下的王元公職雲端教室給訂閱✅追蹤起來,就能獲得免費最新公職考試資訊喔😊📍王元公職雲端教室聯絡信箱:lawcriminal201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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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阻卻違法事由、阻卻罪責事由
適用:司法特考、警察特考、移民特考、地方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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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客觀構成要件、主觀構成要件適用:司法特考、警察特考、移民特考、地方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等 ▍精選題目 ▍1.下列關於不作為犯之敘述,何者錯誤?(104.警察三等)A.不純正不作為犯所牴觸者,係禁止規範B.在犯罪成立上,僅不純正不作為犯須檢驗保證人地位C.保證人地位之來源,可就法律之精神而為觀察D.僅純正不作為犯必須檢驗其等價性 2.在夢遊過程中打破室友的玻璃杯,不成立器物毀損罪的理由是:(104.退役四等)A.阻卻違法性 B.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C.客觀處罰(可罰性)條件未成就 D.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 3,下列何者不被評價成刑法上的行為?(104.警察四等)A.該舉止與法益侵害事實間不具因果關係 B.行為人的意志無法控制支配該舉止C.行為人無法預見該舉止會造成的侵害 D.行為人沒有預見到該舉止會造成的侵害 4.下列關於故意犯罪行為階段與未遂犯之敘述,何者正確?(103.普考)A.我國刑法不處罰陰謀犯 B.形式(附屬)預備犯係非類型化犯罪C.我國刑法以處罰未遂犯為原則,不處罰為例外 D.我國刑法對於未遂犯採取必減制 5.刑法分則中以「明知」為犯罪之主觀不法構成要件者,屬於下列何種故意?(105.身障五等)A.概括故意 B.擇一故意 C.直接故意 D.間接故意 ———————————————————————————————————————————————————收錄完整的歷屆國考刑法選擇題,請參考《稱霸刑法選擇題庫》:https://reurl.cc/Ezljga————————————————————————————————————————— ▍答案與解析 ▍ 1.答案:D。解析:僅不純正不作為犯其因果關係與客觀可歸責性,其不作為與作為都必須檢驗其等價性。2,答案:D。解析:睡夢中的行為,並非具有意志支配的可能,因此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3.答案:B。解析:當無意志支配可能之行為時,不被承認為刑法上之行為。4.答案:B。解析:(A)我國刑法分則特定犯罪有處罰陰謀犯。(C)以不處罰為原則,處罰為例外。(D)我國刑法對於未遂犯採取得減制。5.答案:C。解析:刑法第13條第一項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為直接故意。 趕快把以下的王元公職雲端教室給訂閱✅追蹤起來,就能獲得免費最新公職考試資訊喔😊📍王元公職雲端教室聯絡信箱:lawcriminal201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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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刑法基本概念、刑法分則之體系架構
適用:司法特考、警察特考、移民特考、地方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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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處新臺幣600元罰緩,駕駛人如有不服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 (A)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內政部警政署提起訴願(B)經原處分之公路主管機關,向交通部提起訴願(C)以原處分之警察機關為被告,遷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政訴訟(D)以原處分之公路主管機關為被告,遷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稱霸警察法規選擇題庫P.139)
(C) 2.依行政執行法所為之執行措施或決定,其相關求濟程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利害關係人對執行方法不服,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B)對於違法之直接強制措施,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C)義務人不服管收之裁定,得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抗告程序之規定(D)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稱霸警察法規選擇題庫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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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甲在某私人公司上班,因乙欠其新臺幣10萬元,某日甲需錢孔急,前往乙住處要債,惟乙甲叫窮,甲不相信,乃未經乙同意對乙住處 翻箱倒櫃,然未找到任何值錢財物而作罷,甲有無犯罪?(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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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真實發生之犯罪但未紀錄智至官方統計中,其統稱為和?(收錄在稱霸犯罪學選擇題庫P.7)
(A)未破獲案件 (B)犯罪黑數 (C)重矚犯罪 (D)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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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姦罪除罪化的起因:在近年《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以及《民法》陸續修訂、對兩性關係與家庭制度日漸有完整法律保障之下,這條於1935年制定、以國家刑罰權介入私人關係的法律,長年被法界以及婦女與人權團體認為充滿封建時代色彩、侵害隱私、性別不平等、且舉證困難,導致徵信社亂象叢生;有一說指出世界各國除伊斯蘭教國家都已普遍廢除,「通姦罪」已明顯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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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
自民國109年5月5日(星期二)至109年5月14日 (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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