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事新聞模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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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駕駛聯結車為業,載運 H 形鋼條前往 A 地送貨,沒有注意前方回堵, 趕緊踩煞車,發現後方鋼條因慣性向前推擠,甲不敢再踩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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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刑法 最後一小時搶分秘技】

✨你是否在考前不知道該讀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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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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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法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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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為在我國投資居住之外商,家境極為富裕,其家屬仍留居於外國。甲、乙兩人曾於丙之公司服務,對丙之財產覬覦已久,基於共同犯罪之決意,計劃於某假日深夜趁丙熟睡後,帶頭罩侵入丙之住宅,對丙強灌安眠藥使其昏迷,將其綁架並藏匿於預定之處所,藉此向其家屬勒贖。計劃犯罪當日,警方從治安情報得知甲乙之犯罪計畫,急速通知丙多次未果,遂派出多名便衣刑警埋伏於丙宅附近,俾能保護丙並伺機逮捕人犯。當日深夜,甲乙依計畫侵入丙宅,合力將躺在床上之丙加以壓制,於對丙強灌安眠藥時,始發現丙已因日間心臟病發作死亡多時,遂放棄後續之犯罪計畫,正欲離開現場時,為警逮捕。問:甲、乙兩人之行為應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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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完間接正犯的鋪陳後,接下來就是間接正犯主觀要件的問題囉。還記得在正犯我們討論過,正犯的主觀錯誤有幾種嗎?總數有五種錯誤類型,如果忘記了記得回到前面幾章去做複習喔。

而到了間接正犯,如果被利用人產生了客體錯誤,那如何處理在背後利用人就會產生一個極大的課題。還記得的行為人主觀對於結果出錯時,我們會採用「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來解決犯罪結果錯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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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缺錢花用,駕車前往台北某大停車場行竊。於進入停車場後,甲持一支螺絲起子,破壞乙車右前側車窗玻璃,先竊得車內衛星定位器一個,放置於背袋之中,於再欲拆取音響時,被乙發現。甲迅速逃回車內,欲離開現場。乙隨後趕至,緊抓甲車方向盤以為攔阻。甲無視於此,竟仍發動車輛駛離,致乙受傷。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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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為在我國投資居住之外商,家境極為富裕,其家屬仍留居於外國。甲、乙兩人曾於丙之公司服務,對丙之財產覬覦已久,基於共同犯罪之決意,計劃於某假日深夜趁丙熟睡後,帶頭罩侵入丙之住宅,對丙強灌安眠藥使其昏迷,將其綁架並藏匿於預定之處所,藉此向其家屬勒贖。計劃犯罪當日,警方從治安情報得知甲乙之犯罪計畫,急速通知丙多次未果,遂派出多名便衣刑警埋伏於丙宅附近,俾能保護丙並伺機逮捕人犯。當日深夜,甲乙依計畫侵入丙宅,合力將躺在床上之丙加以壓制,於對丙強灌安眠藥時,始發現丙已因日間心臟病發作死亡多時,遂放棄後續之犯罪計畫,正欲離開現場時,為警逮捕。問:甲、乙兩人之行為應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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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單元是用來幫助大家,在考試上有某些犯罪類型,不可能以間接正犯的方式來達成,主要是因為正犯為實現不法構成要件的主體,而利用者必須要有實現構成要件的要素,並符合操縱他人作為工具的意志支配,才能成立間接正犯。接下來介紹無法成立間接正犯的犯罪類型:

1.過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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