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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了使女兒 A 進入特定學區,於是與住在此區的親戚乙約定,付乙一 萬元的酬勞,同至戶政事務所將甲與 A 的戶籍遷入乙家,其後,凡遇到選舉,即改至該區進行投票,試分析甲之刑事責任。(25 分)
1.上週的考題測試考生對於『不能未遂』考點的熟悉度。行為人的犯罪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討論刑法第26條不能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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