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壹、時事新聞如下:

 

中央警察大學某系主任遭到他人檢舉,利用擔任國家考試審題委員之身分,偷偷記下考題重點,利用時間將自己的學生著急起來,臨時性加課,藉此洩漏考題給學生,造成國家考試不公,影響公平性。考選部表示,公開之國家考試,不容許任何不法的行為,去影響國家考試的公信力,將會配合司法調查,絕不偏袒,勿枉勿縱,以回應社會期待,全案被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貳、相關法令規範:

刑法第137條妨礙考試罪:『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134條公務員瀆職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參、相關國考例題:

某甲參加政府機構舉辦專業技師執照考試,以三萬元代價買通某乙事先在口試試場安裝竊聽器,俟口試時,某乙在試場外竊聽到主考官口試之問題,立即透過電子通訊器材把答案告知試場內的某甲,某甲因此在口試上得到主考官評定及格的分數,而考試機關亦根據成績表所列某甲考試及格之分數分發給專業技師執照。甲乙二人之刑事責任如何?

PS:若需要此題目完整的解答,請點擊下方王元刑法雲端教室的連結,私訊小編參加刑法改題服務,老師會親自為您解析。


P.S.部落格與FB粉絲專頁會常更新文章,皆與國考刑法有密切關係,

快點把FB追起來,便於即時收到更新資訊。

👍『國考必讀密技』點擊連結➡️http://t.cn/E9xe8vg

👍『線上刑法閱卷批改』點擊連結➡️http://t.cn/E9JPO9v

👍公職考試免費資源分享部落格➡️https://reurl.cc/4ggQ7R

 

❤️王元雲端教室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Lclassroom/

📪王元雲端教室連絡信箱➡️lawcriminal2019@gmail.com

ㄐㄧ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王元公職雲端教室 的頭像
王元公職雲端教室

公職考試-刑法雲端教室

王元公職雲端教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