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元:行為
- 適用:司法特考、警察特考、移民特考、地方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等
▍精選題目 ▍
1. 下列關於不作為犯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純正不作為犯所牴觸者,係禁止規範
B.在犯罪成立上,僅不純正不作為犯須檢驗保證人地位
C.保證人地位之來源,可就法律之精神而為觀察
D.僅純正不作為犯必須檢驗其等價性
2. 在夢遊過程中打破室友的玻璃杯,不成立器物毀損罪的理由是:
A.阻卻違法性
B.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
C.客觀處罰(可罰性)條件未成就
D.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
3. 下列何者不被評價成刑法上的行為?
A.該舉止與法益侵害事實間不具因果關係
B.行為人的意志無法控制支配該舉止
C.行為人無法預見該舉止會造成的侵害
D.行為人沒有預見到該舉止會造成的侵害
4. 下列何者不具備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保證人地位?
A.父母親對於剛出生之嬰兒
B.褓母對所照顧之幼兒
C.路人對於因車禍受傷之被害人
D.肇事者對於受傷之行人
5. 下列關於刑法第 15 條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規定一定之作為義務,行為人單純違反義務,即構成犯罪
B.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義務而不防止者,即構成犯罪
C.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一定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違反者,即構成犯罪
D.基於契約而自願承擔刑法上的作為義務,違反者,即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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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與解析 ▍
1. 答案:D。解析:僅不純正不作為犯其因果關係與客觀可歸責性,其不作為與作為都必須檢驗其等價性。
2. 答案:D。解析:睡夢中的行為,並非具有意志支配的可能,因此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
3. 答案:B。解析:當無意志支配可能之行為時,不被承認為刑法上之行為。
4. 答案:C。解析:由於路人並非肇事者因此對於因車禍受傷之被害人被不被賦予保證人之地位。
5. 答案:A。解析:法令規定一定作為義務屬於『純正身份犯』之要件,而非『不純正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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