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學常常都會問老師,刑法怎麼念?
刑法不外乎就是用來保護我們人的基本權利
因此刑法也是最嚴峻的法律
時常在新聞上看到的社會新聞
最大宗的不外乎就是跟刑法有關
而國家考試對於刑法的出題
不外乎也是將這些時事新聞
變化為考題來呈現
因此學習刑法其實是很有趣的科目
能夠透過深入的了解刑法的內容
擁有能夠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強大力量
至於刑法怎麼寫?
我想我就來回答大家刑法的基本架構吧。
我先以刑法題目為例子:
小明因為從小對警察有極大的崇景,勵志以後一定要打擊罪犯,可惜歷經幾次國家考試始終無法考上,後來他自己製作警員証並身穿警察制服,在大馬路口實施臨檢勤務,隨意將乙攔下來之後,對其搜身將乙身上的皮包趁機竊取財物,請問甲的行為如何論處?
初學者看到上面的題目,一定一個頭兩個大,想說天啊!
這麼多的文字,我該怎麼去鋪陳?怎麼下手去寫?
在這邊要跟大家說,其實不論題目長或短,刑法都無法跑出這幾種個基本的規則,
而我們大略將之區分為
個人法益、社會法益、國家法益三大類別
而這三大類別又區分九種如下:

1.生命&身體法益:我們常常可以在新聞或是報紙上看到常見的有,刑法271條殺人罪,刑法277條傷害罪,這也是考試常常出現的題目。
2.自由法益:可以區分為二,分別是拘束肉體自由以及精神自由,而常見的有刑法302條拘束人身自由罪以及刑法304條的強制罪。
3.財產法益:也是區分為二,一種是從他人取得財物的種類,常見的代表有刑法320條竊盜罪,而另一種為單純毀損他人財物的種類,為刑法354條毀損罪。
4.隱私&名譽法益:人與人之間因溝通而了解彼此,但也因為溝通造成許多摩擦,因此我們開始重視個人隱私層面的權利,也發展出許多隱私相關的條文,最有名的莫過於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而我們人跟人之間也會給予他人評價,就會有造成他人名譽下降的風險,而有名的相信大家也常聽到,就是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以及刑法310條的誹謗罪。
接下來就是我們由個人延伸到社會層面,而社會層面不再像個人法益那樣,只單純討論討論某個點,而是擴大到整個面。
社會法益區分為三大層面,分別為公共危險法益,公共信用法益,以及善良風俗法益。
1.公共危險法益:為社會上某一些人常常做一些讓人覺得危險的事,但卻又不到損害到個人法益的程度,例如:刑法185-3醉態駕駛罪,
當一個人喝酒開車時,為什麼我們可以用刑法將他抓起來,並不是因為他一喝酒開車,就會損害到我們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而是
因為他當一喝完酒開車上路時,其他的用路人對於他這樣的行為,都會感到不安,害怕,所以國家必須要用刑法,來制約這一類的犯罪行為,
才會訂出公共危險的犯罪。而有名的除了刑法185-3的醉態駕駛罪還有刑法173條的放火罪,也是考題中常常出現的類型。
2.公共信用法益,指的是社會上有些人的某一些行為,會造成他人使用貨幣或是文書,的不信任感,例如當新聞報導出,最近有一批一千萬的1000元偽鈔流入市面,請大家小心,會不會讓大家在付錢或是收款時,擔心害怕自己會不會拿到偽鈔,而提心吊膽,也有另一種情形則是,當有人冒用他人名義,寫信或是打一篇文章,造成別人以為是名義上的作者所撰寫,但實際上卻不是,也因此為了保護相關的法益,也特別訂出公共信用的法益,來維護這個國家的經濟秩序,其中最有名的莫過於是刑法195條偽造貨幣罪和刑法210條偽造文書罪。
3.善良風俗法益,這在西方世界的國家,其實並不會將善良風俗放在刑法這麼嚴峻的法律裡面,而我國也有許多學者,主張將其除罪化,雖然如此但善良風俗法益,卻仍然常出現在國考題目中,所以大家仍然要小心,而其中比較常出現的為刑法234條公然猥褻罪以及刑法266賭博罪。
最後我們從社會延伸到國家,但在國家法益方面,只單純的分為兩大類,分別是從內部破壞這個國家公務體系以及從外部破壞這個國家公務體系。區分兩大類
1.防礙公務犯罪法益,我們常常看到警察在執法時,常出現許多民眾不配合,甚至辱罵警察或是毆打,這就是典型的刑法135妨礙公務罪,而還有一種是在警察或檢察官在偵查犯罪時,有些人會趁檢警還沒發現時,把證據消滅,也會造成刑事追訴的困難度,而這邊會形成的就是刑法165煙滅刑事證據罪。
2.公務員犯罪法益,只有公務員才能從國家內部來破壞,也因此這些類別的犯罪也只有公務員才能構成,常見的有刑法122條公務員收賄罪,以及刑法131條圖利罪。
以上這9種法益,就是我們要解題時的第一步驟,每一個法益就代表需要開一個標題,只要同學們能夠在看到題目時,將這9個法益從頭到尾想過一遍,就不會漏考點,接下來我們就將上述的題目帶入試試看:
1.首先是生命身體法益,在這一題沒有任何人喪命也沒人受傷,所以並沒有相關的條文可以論述。
2.自由法益上,小明隨意將乙攔下的這個行為,因身體或自主意識有可能受到限制,因此在這邊我們可以討論自由法益相關的犯罪。
3.財產法益上,很明顯的小明將乙身上的皮包趁機竊取,就會有財產相關的犯罪需要去討論。
4.隱私&名譽法益,小明對乙任意搜身,也很有可能有隱私的部分要去討論。
5.公共危險法益,在這一題並沒有人做什麼事,有可能會讓人覺得害怕,因此並沒有公共危險的討論。
6.公共信用上,小明偽造警員証,很有可能會造成大家對於警員證件的可信度,因此也會有公共信用的討論。
7.善良風俗法益,本題也沒有明顯會違反善良風俗的相關行為,因此也不討論。
8.公務員犯罪上,雖然小明是假扮公務員,但他並不是真正的公務員,因此也不適用公務員相關的犯罪討論。
9.最後是妨礙公務系列的犯罪,小明假扮警察在路上執行勤務,是不是有可能會造成真正的員警執勤或工作?因此這裏也會有妨礙公務系列的討論。
以上短短的幾行文字,就有五個標題需要去討論,也讓同學知道熟悉基礎法益,是刑法學習的基本,只要你能將每一個題目,仔細想過一遍,
漏掉考點的機率就會大大地降低,等到學習到分則之後,也會對於題目的判斷更加的快速,但一開始建議還是從基礎法益開始著手,才能將基本功打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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